首页--
新闻中心>--省质检院再传佳讯! 食品快检方法实现立项“零突破”
省质检院再传佳讯! 食品快检方法实现立项“零突破”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7日 信息来源: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近日,省质检院申报的“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测定”快检方法项目成功获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审立项。这是我院首次牵头制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快检方法,填补了河南省食品快检方法的空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含有磺胺酰胺化学结构的药物,由于该类药物价格低、疗效好,已被广泛用作细菌感染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剂,同时也被广泛用于动物育种,治愈动物疾病并提高其抵抗能力。磺胺类药物的大量使用造成其在动物性食品中广泛残留。磺胺类药物残留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有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亟需开发相应的快检方法支撑市场监管。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快检方法材料的科学性、可行性和研究基础等进行了集中评审,评审中专家组一致认为我院申报的胶体金试纸条法灵敏、准确、简便、可行,并确定由我院牵头承办“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测定”快检方法的研究工作,周期为1年。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已与我院签订了项目任务委托合同书,并将下拨相关经费。
近年来,我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开展科研创新工作。本次快检方法的获批,标志着我院在食品快检标准立项方面再上新台阶,也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作者:永杰 编辑时间:2024/11/26 10:41:59 浏览 4390 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版权所有: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白佛路10号、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北17号 邮编:450047
联系电话:博学路园区:石油化工、橡塑:0371-89933179; 涂料、建材:0371-89933178;轻工、机械、石陶:0371-89933187; 食品:0371-89933180;原阳检测家具中心:0373-5800185;东明路园区:电气:0371-63318986;珠宝:0371-63318193;业务大厅:0371-89933175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ICP备案/许可证号:豫ICP备15032177号
公安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010702003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