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期间检验业务便民服务通告
河南省省内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要求,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和市场主体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支持和保障,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开设疫情防护物资和复工复产企业产品检验检测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便民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咨询及委托检验业务办理
1、客户可拨打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业务咨询电话0371-89933175、89933179,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7:00,咨询相关产品检验检测业务;登录官方网站:www.zz315.com,查询相关产品检验检测业务。
2、客户经与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业务人员或各检验中心联系人沟通确认后,样品可邮寄送达(委托书请一并邮寄)。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与白佛南路交叉口东北角,业务管理部业务大厅收,0371-89933175,邮编:450047。收件人:杨春华。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北17号,业务管理部业务大厅,0371-63318986,邮编:450004。收件人:肖富青
3、客户自行送样不方便出入郑州高速公路口的,可开车至京港澳高速圃田站,拨打电话0371-89933175,由我院工作人员至高速口收费站接收样品。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6:30。
二、委托检验费用减免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省内客户送检的疫情防护用品:肥皂(香皂、透明皂、特种香皂)、洗手液、餐具(含果蔬)洗涤剂、湿巾、消毒液(次氯酸钠、次氯酸钙、过氧化氢、过氧乙酸等)、乙醇等物资检验费用一律免收。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复工复产企业送检的非防疫物资检验费用按收费标准的60%收取,对中小微企业检验收费“一事一议”。
三、检验周期及报告寄送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班加点以最短时间为客户出具检验报告。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可免费为客户快递邮寄检验报告。
四、检验检测绿色通道服务联系方式
1、石化检验中心主任 张大亮13137715749 办公电话0371-89933160
2、食品检验中心主任 郝莉花 15903684712 办公电话0371-89933257
3、轻工检验中心主任 马亿珠15803801563 办公电话0371-89933191
4、电器检验中心主任 彭黎迎 13598085257 办公电话0371-63318921
5、建材检验中心主任 张红杰13253566510 办公电话0371-63318916
6、橡塑检验中心主任 赵宏强13623851528 办公电话0371-89933296
7、涂料检验中心主任 徐 鹏13526897379 办公电话0371-89933171
8、机械检验中心主任 邱跃龙18039338799 办公电话0371-89933181
9、石陶检验中心主任 胡礼乐 13938500125 办公电话0371-89933285
10、珠宝检验中心主任 张立新13598859582 办公电话0371-63318918
11、业务管理部部长 苗笑亮18538199500 办公电话0371-89933185
12、业务管理部副部长 杨春华13598005836 办公电话0371-89933175
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