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我院制修订的七项地标发布实施
我院制修订的七项地标发布实施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7日 信息来源: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根据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豫质监标发[2016262号文件)和《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豫质监标发[2017104号文件),由我院(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承担起草制修定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食用油壶(瓶)》、《芝麻饼肥中芝麻素和芝麻林素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的分析方法》、《无炭滑板砖》、《无机保温腻子技术要求》和 《薄型普通纸面石膏板》、《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用机制排烟(气)道》共七项河南省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此七项地标的发布实施,为规范企业生产及经营单位把控产品质量提供了技术支撑,对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提供了标准检验技术依据,为助力河南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促进与国际标准接轨,提高河南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编辑时间:2018/7/27 11:04:47 浏览 7095 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版权所有: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白佛路10号、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北17号 邮编:450047
联系电话:博学路园区:石油化工、橡塑:0371-89933179; 涂料、建材:0371-89933178;轻工、机械、石陶:0371-89933187; 食品:0371-89933180;原阳检测家具中心:0373-5800185;东明路园区:电气:0371-63318986;珠宝:0371-63318193;业务大厅:0371-89933175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ICP备案/许可证号:豫ICP备15032177号 公安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010702003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