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调水泥类产品检验费用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4日 信息来源: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省质检院、国家建材中心
关于下调水泥类产品检验费用公示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检验检测市场的不断变化和需求,为了增强参与检验检测市场竞争能力。经研究决定,我院(国家建材中心)拟对以下水泥类产品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进行下调,现将《水泥类产品经营性委托检验收费项目及标准(2020年调整)》(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3月24日至3月29日。公示期满后于3月30日正式执行,不再另行下文通知。
公示期间电话:0371-89933185、89933175,请广大客户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通知
省质检院 国家建材中心
2020年3月24日
附件:
水泥类产品经营性委托检验收费项目及标准(2020年调整)
序号 | 产品品种(项目) | 收费标准 (元/批次)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全项) | 1200 |
2 | 矿渣、复合、火山灰、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全项) | 1000 |
3 | 砌筑水泥(全项) | 2700 |
4 | 白色硅酸盐水泥(全项) | 2700 |
5 | 硅酸盐水泥熟料(全项) | 2200 |
6 | 铝酸盐水泥(全项) | 1800 |
7 | 粉煤灰(拌制砂浆和混凝土用)(全项) | 2100 |
8 | 粉煤灰(用于水泥中)(全项) | 1800 |
9 | 水泥类产品检验部分项目的,按《经营性委托检验收费项目及标准》(2018年版)中第50条和(2019年补充)中第21条公示单项标准70%计算收费。 |
作者: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编辑时间:2020/3/24 11:47:26 浏览 5595 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版权所有: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白佛路10号、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北17号 邮编:450047
联系电话:博学路园区:石油化工、橡塑:0371-89933179; 涂料、建材:0371-89933178;轻工、机械、石陶:0371-89933187; 食品:0371-89933180;原阳检测家具中心:0373-5800185;东明路园区:电气:0371-63318986;珠宝:0371-63318193;业务大厅:0371-89933175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ICP备案/许可证号:豫ICP备15032177号
公安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010702003290号